问题 | 房屋租赁的消耗品怎么算 |
释义 | 房屋租赁的消耗品的计算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办呢?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例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以先补充协议;不能达到协议补充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法律其他规定。 二、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三、租了一年的房子才住了一个月可以退吗 需要按租方合同约定办理,也可协商一致确定。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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