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老婆和妈妈的名字 |
释义 | 一、房产证写老婆和妈妈的名字 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扩展内容 1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和你的父亲分割。 2动迁房中本来就有你父亲和你的份额。你们当时的动迁补偿协议是按照什么进行补偿的。为什么你的舅舅还有一份,难倒这房屋是你外公外婆留下来的财产?如果拆迁时你父亲和你都属于安置人口,则你和你父亲的权利是一样的。 3你可以和你父亲协商把你的份额以金钱的方式给你。或者写一份协议约定一下以后该房屋买卖时你的份额。如果不能协商,只能以诉讼方式进行析产。 4你父亲结婚,可能会对你以后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产生影响。对你母亲继承的份额不产生影响。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 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复杂多样,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是提供一个基本裁判规则,不太可能穷尽各种情况。 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又缺乏明确赠与一方的证据,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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