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能转让么 |
释义 |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以经过出租方同意之后进行转让,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让,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租房违约问题 租房违约的处理如下:1、如果出租人不能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提供出租物给承租人而违约的,则需要支付本月两倍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给承租人;2、无法提供约定的出租物的,但承租人坚持继续履行合同的,出租人没逾期一日,则需要向承租人支付本月租金日利率百分之五的滞纳金;3、如果出租人无法及时交出出租物是因为在履行维修义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承租人组织维修的,则出租方应当支付给承租方费用,或者抵扣租金;4、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违约的,则应当按照本月租金的两倍支付给承租人违约金,如果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够弥补承租方的,则出租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5、如果出租房因为出租物是非法的而导致无法出租的,则需要赔偿承租方相应的损失。 二、什么叫有益费用? 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有益费用是: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为改善、添附租赁物使之价值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 三、机器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的 机器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2、因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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