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能否转让 |
释义 | 房屋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店面合同期没到可以转让吗 店面租赁合同期没到是否可以转让要以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转租门面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未就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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