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要求调取庭审录像法官以原告隐私为理由不给调取合理吗 |
释义 | 被告要求调取庭审录像法官以原告隐私为理由不给调取合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庭审活动的录制,以及对庭审录音录像的。存储、查阅、复制、誊录等,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法官不让调取庭审录像的可能原因如下: 1、案件的审理需要保密; 2、案件的当事人和证人等不愿意公开; 3、录像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属于侵权。 个人调取庭审笔录方法如下: 1、向法院调取庭审笔录当事人需要是这个案子的相关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委托律师; 2、如果是自身的案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或者委托律师提交申请书,调取案件的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和答辩状。 综上所述,庭审录像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取,法官有理由拒绝被告调取庭审录像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人民法院通过使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同步转换生成的庭审文字记录,经审判人员、书记员、诉讼参与人核对签字后,作为法庭笔录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 诉讼参与人对法庭笔录有异议并申请补正的,书记员可以播放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核对、补正;不予补正的,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第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