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人的手机家属能否取回,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手机家属可以拿回来,等待办案机关的通知,犯人身上的东西家属可以取回。 2.如果手机是涉案工具,是不能归还的,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