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停止形态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犯罪未完成和犯罪完成。前者是指犯罪在发展过程中中途停止,而后者是指犯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未完成形态可再分为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 法律分析 1、犯罪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根据犯罪是否已经完成为标准,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2、一种是犯罪未完成形态,即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未完成犯罪。 3、另一种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没有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根据犯罪停止的原因或停止时与犯罪完成的距离等的不同,犯罪未完成形态可再分为犯罪预备形态、未遂形态和中止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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