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飞机上可以带腌制食品,腌制食品不是禁止携带物品。 乘坐飞机时严禁携带及托运的物品: 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的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乘坐飞机时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的种类: 1、液体饮品: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2、洗漱化妆用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 3、凝胶用品:定型水、_喱水等; 4、药品: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 5、液态食品: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等食品; 6、气雾剂:喷雾液。 法律依据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 第五十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程序,确保旅客及其手提行李在登机前经过安全检查。 第五十二条 旅客登机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地面服务代理应当查验登机凭证,核对旅客人数。 第七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过站和转机的人员与未经安全检查的其他人员接触。如果发生接触,则相关人员重新登机前必须再次经过安全检查。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 第二十四条 航空安保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航空安保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负责航空安保工作的公司副总经理及其替代人员、航空安保机构负责人的姓名,以及24小时联系方式; (三)为满足本规则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内容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 (四)为满足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保工作要求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 (五)为满足其他航空安保法规标准要求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 第二十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安保方案应当符合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