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赔时需考虑先天性疾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以及是否存在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保险责任范围内且无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 第十一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法》 第十九条 保险人在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时,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不得拒绝支付或者迟延支付。 4. 《保险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保险人以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的事实为由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时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逾期未通知的,视为保险人放弃解除权利。 5. 《保险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保险人退还保险费,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一)隐瞒或者欺骗;(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先天性脑干出血的赔偿责任,而该疾病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且不存在免责条款,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隐瞒或欺骗事实,也可能会被要求退还保险费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