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登录西安出租汽车协会门户网站(网页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公布,有一年的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先为符合条件平台办理经营许可,并为已许可平台在册驾驶员优先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满足人车证合法营运的要求。随后我们将尽快开通个人办理渠道,如有需求敬请关注网站通知。 【法律依据】: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和总部授权委托书,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四)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其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五)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六)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七)不以代办网约车各项业务为由,违规向网约车驾驶员收取各种费用承诺书,以及完全承担经营风险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承诺书或者方案; (八)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