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以下文件的规定,如果贵单位购买的电脑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不属于不得抵扣的项目的情况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