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且需要实缴;有符合《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有符合本法和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