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 |
释义 |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 为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任何单位和公民都不可以实施以下几种行为,否则就会被处罚: 1、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等功能的设备、软件,以及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2、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服务时,如果用户不提供真实信息,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3、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任何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法律依据】: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组织建立电话用户开卡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用户查询名下电话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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