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被保险人只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时,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