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转让土地增值税计算 |
释义 | 土地转让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 1、评估价格是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3、评估费可扣除。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发生的评估费可以扣除;但个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进行评估的,评估费用扣除不被允许; 4、若是已经缴纳完契税,那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 1、一般情况下,土地增值税会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征税,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土地增值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为外国货币的,以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据以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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