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法人吗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是法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方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一、开发商建筑面积少了会赔偿吗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的一方称为承包人。工程建设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原为承揽合同的一种,属于承揽完成不动产工程项目的合同。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对建设工程合同作了专门规定。 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是: 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全部义务。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成,经验收合格; 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不得直接折价拍卖工程,而应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法。实现优先受偿权有两种方式,即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 4、符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是否要具备资质? 企业承包劳务工程前必须获得施工劳务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