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情侣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即使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的,一旦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分手后,如果都有出资,符合物权法关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者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情形,按照双方各自出资的比例确定各自的份额,一方取得房屋的,应当退还另一方在此期间的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