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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
释义
    如果我们买来的房子空起了,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如果我们想少交一点物业费,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申请这个房子是空置的,那么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进行确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空置房收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二、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些空置房一般都是没有销售出去的房子,但是有很多的房子都是买了没有居住,这个时候如果超过一年没有居住的话,就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减少物业费的收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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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9: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