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到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满足相应条件的公民可以接受就业见习组织的相应安排,参加见习工作。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一、把握见习政策要求。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因疫情见习中断的,相应延长补贴期限。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制定见习政策清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兑现流程,确保今明两年见习规模持续扩大,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