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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慢性的病怎么申报
释义
    异地慢性的病申报流程:
    1、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和慢性病登记簿后,在所选医院发生的慢性病门诊费用安置在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的地区,在所选医院即时结算;
    2、异地安置表复印件。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所对应的费用明细原件加盖公章。门诊发票所对应的处方需写明用法用量并盖章或检查报告单。慢性病登记簿复印件。报销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销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使用安置地银行卡的人员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明异地银行全称。若为委托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申请材料,业务审核办理。复核。财务发放待遇;
    5、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办结。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6、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就医的异地医院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信息完整可就医使用的社保卡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卡;
    7、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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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9: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