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之一。香港被允许保留原有经济模式、法律和社会制度,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 一、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期准备 前提条件:改革开放实行后,中国的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同时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政策因素: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 法律依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 群众基础:港澳同胞的爱国意识强烈,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渴望回到祖国的怀抱。 准备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宪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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