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哪年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一九九七年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香港回归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的外交事务和防务。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 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是在什么时候 我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时间是1999年12月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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