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办学校终止规定概述 |
释义 |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妥善安置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协助学生继续就学。终止时要进行财务清算,自愿终止由学校组织清算,被撤销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由法院组织清算。 法律分析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风险提示: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拓展延伸 民办学校终止程序及法律责任分析 民办学校终止程序及法律责任分析是指对民办学校在终止运营过程中所需遵循的程序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在终止程序方面,民办学校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包括通知相关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办理注销手续等。同时,民办学校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处理未完成的合同、退还学生学费等。通过对终止程序和法律责任的详细分析,可以帮助民办学校及相关方了解操作流程,避免违法行为,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还可以为立法者提供参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结语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协助安排学生继续就学。风险提示:终止时应依法进行财务清算,自愿终止由学校组织清算,被撤销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由法院组织清算。终止程序及法律责任分析有助于民办学校了解操作流程,保护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二章 设 立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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