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条件是: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 居住证 》、缴纳 社会保险 满4年、按照《 广州 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