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车退费标准 |
释义 | 火车退费标准如下: 1、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2、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 3、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 4、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5、开车前48小时~8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8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8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办理车票改签或“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6、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及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及以上的进为1元。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7、改签或变更到站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改签后新票票价高于原票、需补收票价差额时,应当使用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或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的其他银行卡支付新票全额票款,原票款按发卡银行规定退回原银行卡。退票或改签后新票票价低于原票的应退票款按发卡银行规定退回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 第三十一条 在车站售票窗口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后,出具纸质车票。 第三十二条 在网站办理退票手续后、需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应当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办理退票之日起10日内(含当日)到车站退票窗口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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