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养吗 |
释义 |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养。 行为人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必须提前取得国家的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轻者会受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重者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人工养殖二级保护动物的申报材料 1、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书;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3、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实施的目的和方案(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地点、利用方式、责任人、管理制度等); 5、收购、经营场所使用及资金储备、固定资产投入证明文件。 人工养殖二级保护动物手续: 1、要有固定的养殖场地及基础设施; 2、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物种来源证明,就是你引种的单位必须具备所有的正规经营养殖场的所有证照; 3、具备相关的技术人员(畜牧师、兽师),要有技术资格证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验资证明; 5、以上条件都具备后,写一份书面材料,类似企业简介的材料,去林业部门办理,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申请表》; 6、经过林业部门现场验收、审查合格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所有条件都合格,林业部门颁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行为人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必须提前取得国家的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轻者会受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重者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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