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情权属于哪种法律? |
释义 | 《联邦德国基本法》确立了人人享有知情权的原则,包括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权利。知情权是公民拥有的政治权利的一部分,也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1、知情权这一权利的是1949年实施的《联邦德国基本法》,该法第5条规定,人人享有语言、文字和自由发表传播其言论的权利并无阻碍的依通常途径了解的信息的权利 2、公民拥有知情权,《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及公民拥有的政治权利自由,是知情权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 拓展延伸 知情权的法律保护范围及适用条件 知情权是指个人在特定情况下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在法律上,知情权受到广泛的法律保护。其保护范围涵盖了各个领域,例如医疗、劳动、消费等。具体的适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的重要性、个人的合法权益、信息的可获取性、信息公开的必要性等。法律保护知情权的目的是确保个人的自主决策权和知情权的平衡,以保护个人的利益和尊严。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法律规定,知情权的法律保护范围和适用条件会有所不同。 结语 知情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权利,它保障了人们获取信息的自由。根据1949年实施的《联邦德国基本法》第5条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正常途径了解信息,包括语言、文字和自由表达传播言论的权利。知情权的设立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和公民享有政治权利自由的基础上。在法律上,知情权受到广泛的保护,涵盖了医疗、劳动、消费等各个领域。保护知情权的目的是确保个人的自主决策权和知情权的平衡,以维护个人的利益和尊严。因此,知情权的法律保护范围和适用条件会根据不同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七十五条 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告知其资助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 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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