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厅下属单位有哪些 |
释义 | 农业厅下属单位如下: 1、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科技示范、技术咨询等工作; 2、农业种子管理站:负责农业种子的认证、检验、推广、管理等工作; 3、农业气象站:负责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等工作; 4、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农业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5、农业质量监督局:负责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评价等工作; 6、农村信用社:为当地农民和农村经济提供融资、储蓄、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 7、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销售等工作; 8、农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农业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农业厅的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地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村社会事务、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等。 2、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咨询等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3、负责农业种子管理、品种鉴定、认证、推广等工作,保障种子质量,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4、组织农业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等工作,提供农业生产的气象信息和服务。 5、负责农业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水利规划和政策,保障农业用水安全。 6、组织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评价等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7、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推进农村社会事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8、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农业厅的职责涵盖了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村社会事务、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是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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