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业农村部属于行政单位。农业农村部是党政机关改革后,以原农业局为主体,通过整合畜牧兽医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有农业领域的组织,重新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 法律客观: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