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党费,是每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义务,并没有老了或退休之后的福利。但是从大局上看,入党不仅对党的事业,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好处”,对党员自己也有“好处”。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不甘碌碌无为,都希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党正是这样一个平台,可以说,入党提供了一个实现人生价值的载体,使人终生受益。 入党的好处不在于物质上的所得,而在于精神上的付出,不在于形式上的结果,而更在于体验的过程;能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社会的发展进步,能够从未喑世事逐渐走向成熟,这才是入党给的“好处”。 【法律依据】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2、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3、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4、10000元以上者,交纳2%。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每月0.2元。7、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