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青岛先落户后就业会查外地社保。 未落实就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入员,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1、两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干万人オ工程一二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50周岁以下,取得博土学位或土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业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寨中获奖的人员。 4、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