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构建“三极三带”现代产业体系总体发展布局,重点升级“七大产业承载区”,打造东莞市现代产业发展新阵列。 2.到2025年,基本完成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形成实体经济、现代金融、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传统产业四大板块协同并进。到2035年,科技、文化与产业深度融合,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建设成为全球先进制造创新领航城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