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庆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如果在买房过程中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不论是纯公积金贷还是组合贷,都不能进行公积金首付款提取; 2、如果是全款购买,只能在取得相关凭证(契税发票或房产证或网签合同)半年之后两年以内申请提取,并且购房者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均可; 3、证(契税发票或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之日起的一年以内进行首付款提取,购房者本人和配偶均可提取,但总金额不能超过首付款提取不区分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2、购房职工携带商品房认购协议、身份证件原件(电子证照)、婚姻状况材料原件(电子证照)及《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并打印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 4、购房职工凭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与开发企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现售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及时会同购房职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5、开发企业凭购房职工的公积金提取受理回执、承诺书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已登记备案的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到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账手续。对预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对现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6、开发企业应在住房公积金划转后及时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备案手续后,由市房产局按资金监管要求拨付资金。 综上所述,重庆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条件如果在买房过程中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不论是纯公积金贷还是组合贷,都不能进行公积金首付款提取,如果是全款购买,只能在取得相关凭证(契税发票或房产证或网签合同)半年之后两年以内申请提取,并且购房者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均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