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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人社局不满如何投诉
释义
    对人社局不满投诉流程如下:
    1、首先找到并点击打开下图app。
    2、在【我的】中点击支付打开进入。
    3、在支付页面,点击【城市服务】进入。
    4、进入城市服务页面,点击【投诉电话本】打开进入。
    5、进入投诉电话本后,下滑找到社会保障中的投诉举报,选择点击拨打热线。
    6、点击拨打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等待处理即可。
    人事局的工作职责包括:
    1、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权利保障等工作。
    2、代县政府进行一定层次的公务员管理和任免;宏观管理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研制拟定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调整意见,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
    5、负责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调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人才流动的政策,组织全县人才流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库。
    7、负责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有关统计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工作。
    9、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10、负责人事法规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调研工作,探讨人事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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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