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政府任命是政府序列内部门的行政副职领导职务以及政府下属的领导职位。组织部任命的是党内职务;像县委常委都是由组织部来宣布,而政府内部很多职位,直接是可以政府内部任命的。 法律客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