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补正时效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行政复议的补正时效,一般是五日内。行政行政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一般需在五日内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应予受理的条件;如果能够补正相关材料的,则由复议机关在五日内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 一、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程序有什么 程序如下:1、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2、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第二十六条,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 二、内资公司注销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日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股东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有什么 股东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局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批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注意,各地工商部门的实际操作时间差异较大。股东变更登记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核实准备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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