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废品回收站指主要从事废品回收的回收中心,是依照国家法律依法成立的物资再利用回收公司,过去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开办的相关条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后,才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2002年8月,国务院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中共取消了789项不需事先审批的特种行业,其中包括对废品收购站的审批。公安部门的职责也由原来的事先管理变成了现在的事后监督。也就是说,现在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