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对于消费者协会对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调解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双方达成协议提起仲裁、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但是,要注意的是,记得附证据清单,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而且应该按照被投诉者数提出诉状副本,并依法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新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