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医疗保险可以断交。 1、医保缴费中断。是否累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统一政策,应按当地规定为准。 2、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3、如果是长时间中断(一般是3个月以上),视同作废,需重新计算缴费时间。请直接咨询当地医保中心,以确认。 4、参保人员从中断缴费之日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重新续保时,应按续保时规定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发生中断是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允许的。然而,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医保只要是职工仍然在职在岗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停缴,一旦停缴就需要对象将中断期间的费用全部补缴上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