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对父母的政治审核要求 |
释义 | 一、当兵对父母的政治审核要求 1、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 2、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二、当兵需要符合哪些身体条件 1、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2、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3、辅助检查 (1)心电图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2)腹部超声检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肝、胆、胰、脾、肾末见明显异常,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直径不超过1cm,轻度脂肪肝,合格; (3)鉴于一些地区辅助检查结果与当地常用标准有差异,中辅助检查正常标准作为临床参考数值,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具体明确为: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尿液检查镜检白细胞数离心沉淀标本不超过6/高倍镜,可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情况综合判定,其尿检项目要严格执行标准;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酶如大于40单位、小于或等于50单位,要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参考当地常用数值进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可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4、常规检查。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作为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按照办公室下发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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