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如何补录居住登记信息 |
释义 | 居住证登记是到公安局登记。 申办居住证的办理: 以社保条件申请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以学历证明申请的,需已办理居住登记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二)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直接申领居住证需要先进行学历认证哦! 学生办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正在深圳市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已在深圳市办理了居住登记 如何进行学历认证:深圳怎么办理学历认证(微信+官网详细) 申办方式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一般为街道办或派出所),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 受理 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审查 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三、领证 3个工作日内证件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首次申办的: 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办理费用 1、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2、原深圳市居住证换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免收工本费; 3、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收取20元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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