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护士证首次注册需要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综上所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法律依据】: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