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二手房(住宅)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买卖双方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缴税,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最终领取不动产权证。办理地点包括经七路88号、站前街9号、经十西路239号和舜华路77号。 法律分析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房改房需卖方夫妻双方)到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提交二手房过户申请及缴税申请。 (2)税务机构联网审核缴税申请后,买卖双方到税务窗口缴纳税款,办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完税手续。 (3)登记机构审核登记,买方到不动产登记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 办理地点: 经七路88号不动产登记大厅 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 经十西路239号槐荫不动产登记分大厅 舜华路77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拓展延伸 济南二手房(住宅)不动产权证申请指南 《济南二手房(住宅)不动产权证申请指南》是为了帮助想要购买济南地区二手房(住宅)的人们了解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而编写的指南。在济南市购买二手房(住宅)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能够确保您的房产权益合法、稳定。本指南详细介绍了济南二手房(住宅)不动产权证的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申请途径、审批程序等内容。通过阅读本指南,您将了解到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具体步骤,以及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的解答。希望本指南能够为您在济南购买二手房(住宅)并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有益的帮助。 结语 购买济南地区二手房(住宅)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能够确保您的房产权益合法、稳定。本指南详细介绍了济南二手房(住宅)不动产权证的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申请途径、审批程序等内容。通过阅读本指南,您将了解到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具体步骤,以及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的解答。希望本指南能够为您在济南购买二手房(住宅)并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有益的帮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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