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紧急避险是指人们为避免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灾害或危险而采取的紧急行动。其紧急性要件包括:1.存在灾害或危险,即必须面临现实的威胁;2.无法通过其他手段或方式避免或减轻灾害或危险;3.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免造成更大的危害。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要件,才能认定为紧急避险行为。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二十三条:因救助他人或者公共利益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受助人或者其他受益者应当予以适当补偿或者报酬。 2.《侵权责任法》第四条:因避免或者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其民事责任。 3.《刑法》第十三条:行为人为了避免正在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采取紧急措施,致使他人财产损失的,不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紧急避险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紧急性要件,才能被认定为合法行为,避免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