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上常常说的无因性是什么意思??所谓无因性,是指一个法律事实的有效性不受导致它发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响。例如,A和B通过一个合同决定将A的不动产转移给B。经过登记后物权转移既有效。即使后来发现AB间的合同(就是导致转移发生的原因)为无效,也不改变B所有该不动产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物权变动的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票据行为的这种无因性,也称为票据行为的抽象性或无色性。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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