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东莞买房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府办》〔2017〕46号规定:东莞市自2017年4月开始实施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不得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已有一套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但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要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只须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如要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就没有优惠政策了。 一、嘉善有没有房产限购 1、限购政策 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限贷政策 首套房商业贷款: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套房商业贷款: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3、限售政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二、广州购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广州市购房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居民家通拥有住房在2套以下。 2、本市户籍的但是人士拥有住房在1套以下。 3、被本市户籍的家通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一条(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二)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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