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祖遗户必须的条件 |
释义 | 该房产系祖宗的遗产叫祖遗户。继承祖遗户,按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处理为宜。具体如何分割,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一、无证房屋拆迁有赔偿吗 不少地方在拆迁当中,为了压低拆迁成本,于是对无证房屋一律不补偿或者压低价格补偿,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无证房屋并不等于就是违法建筑,尤其是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大量的无证房屋存在,很多房屋建筑年代较早,是一家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按照违法房产拆迁不补偿或者压低补偿,则必然导致很多家庭失去唯一居所或者居住条件大幅度降低,因此,对于无证房屋,应当根据其形成原因区分为违法建筑和合法房产,对于无证的合法房产,拆迁当中应当与其他有证房屋一样,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一般来说,农村建于2008年之前房屋,家庭的唯一住房,年代久远的祖遗房,即便无证,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无证房屋是否应该补偿,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二、夫妻双方去世房产是归谁所有 夫妻双方去世房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该房产若是夫妻共同房产,其中一半为另一方财产,另一半为死亡者的遗产,该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2、该房产为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则该房产为遗产,遗产继承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3、该房产为存活房的个人财产的,不属于遗产,还是由存活方所有。 继承发生时,能够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三、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其他必要性材料。当事人要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