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杭州市区执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8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2元。 调整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2010元调整到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来18.4元调整到22元。执行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新的标准调整时止。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等县(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我市历年来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执行浙江省公布的第一档,且按第一档执行也是当前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重要举措之一。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杭州府,合并钱塘、仁和两县为杭县,仍为省会所在地。民国3年(1914)设道制,置钱塘道,道尹驻杭县。原杭州府所辖各县归钱塘道管辖。民国16年(1927)废道制,析出杭县城区设杭州市,直属浙江省,郊区仍为杭县,旧属诸县直属于省。从此,杭州确立为市的建制,市区分为八个区。这时杭州已有少数近代工业,如在1897年创办的通益公纱厂(杭州第一棉纺织厂前身),规模较大;其后又陆继兴办起火柴厂、造纸厂等,传统的手工丝织行业也逐步采用机械传动。1909-1914年,沪杭、杭甬铁路相继建成;全长1453米的钱塘江大桥于1937年竣工。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无条件收回拱宸桥日租界。 2001年3月12日,杭州市政府正式宣布,经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县级萧山市和余杭市,同时设立萧山区和余杭区,与杭州市原6个区一起构成一个新杭州,调整后的杭州新市区由原来的6个区增加到8个区。 2014年1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富阳市,设立杭州市富阳区。富阳区成为杭州市第九个市辖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