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收条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持票人挂失止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的相关规定。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和要素填定齐全的支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不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则包括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和未承兑的商业汇票。此外,还提供了一个收据遗失声明模板,用于说明公司遗失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情况。 法律分析 如果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的单位和个人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票据丢失、被盗或者丧失,持票人可以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挂失止付,并在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此外,持票人还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要素填定齐全的支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不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未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收据遗失声明模板 证明 XXX招标公司: 我公司由于×××原因,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 XXX公司(压盖公司章) xxx年xxx月xxx日 本公司XXXXXXX由于保管不善,遗失贵司于XXXX年XX月XX日开具给本公司的收据,收据内容为XXXXXXXXXXX收据金额:人民币XXXXXXXXXXX元整。本公司现声明,上述收据作废,该收据所产生的任何权责均与贵司无关。 本公司丢失收据一本,号码:**************。特此声明作废。 拓展延伸 收据丢失,是否需要登报声明 一般情况下,收据的丢失并不需要登报声明。以登申请人遗失收据为例: 登记收件时,登记机关应当出具收件收据,收件收据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记文件的名称、数量等与申请人产生争议。 申请人如不慎将收件收据遗失,可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出具声明,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声明作废。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哪些登记文件,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对登记申请人已无多大意义。如有必要,登记机关保存的第二联也可供查询。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遗失声明一定要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亲自出具,并将此项声明归人该户档案,以备日后查考。 结语 持票人可以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挂失止付,并在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持票人还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要素填定齐全的支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不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未承兑的商业汇票。收据遗失声明模板可以证明公司由于保管不善导致收据遗失,并特此声明该收据作废,该收据所产生的任何权责均与客户无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