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火车站售票厅铁路公安制证窗是24小时提供服务的。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办理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携带一寸照片一张: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学生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 法律依据: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实名制制证工作要求的通知》对于办理乘车临时身份证明交费照相问题,要本着方便旅客、服务旅客的原则,公安制证窗口一律通过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核实办证人员身份,不得要求办证人员提供照片,更不允许要求办证人员到指定地点照相办理。 对办理乘车临时身份证明相关公告、须知等再次进行排查,清理办证需提供照片相关内容。 |